医道药学与戒律持戒这些事卷一师兄,请问服用..



医道药学与戒律

持戒这些事卷一

师兄,请问服用中药时,遇有动物成份,可算杀生?

答:服用中成药时,遇到有动物成份在里头,若为治疗身体疾病,应作服药想,正是「以此良药,为疗形枯。」因服药疗病并不是贪着享用众生身及身份,亦非因汝而特别要宰杀物命,故并不算主动作杀业也。

唯最终药里有动物成份,最好在服用前先为其持念佛号或真言回向超度,期彼等亦可往生净土或转回人身修行佛法,则吾人之过咎甚微少矣!

至若为补身而服用动物药,而非必要如治顽疾等而屡用之,则过咎较前者为多,皆因以彼血肉充食,补足自身,则与彼结下深缘,来世定要自酬今债矣。

皈依信佛为医者,对病人处方请尽量使用植物药;已受五戒及菩萨禁戒之在家居士,请向医者说明避免开处动物药。特别为护持出家僧众的戒律清净故,尤关医者之道德,及免损一己之福。若非沉痾痼疾当前,性命相关之疾病,医者应禁用一切生死动物之药,不损慈悲而合天心,则阴德大矣。若鼓励病患杀牠生命而疗治,则过莫大焉!

昔吾游心歧黄之海,披览中外古今医药典籍,拜学唐药王孙思渺真人名著,《备急千金要方》之际,被其第一卷《大医精诚篇》,深为所动:

「自古名贤治病,多用生命以济危急,虽曰贱畜贵人,至于爱命,人畜一也。损彼益己,物情同患,况于人乎!夫杀生求生,去生更远。吾今此方所以不用生命为药者,良由此也。其虻虫、水蛭之属,市有先死者,则市而用之,不在此例。只如鸡卵一物,以其混沌未分,必有大段要急之处,不得已隐忍而用之。」

在中药里头,各药自有其疗病之特性,虽各药不能相互取代,但仍可以同性味之相近药物而作互相配伍之用。

比如解表药中之蝉蜕,为蝉科昆虫黑蚱羽化后之蜕壳,其性甘寒,可用于治疗风热感冒及咽痛音哑之症;但同类药中,亦可以淡豆豉、葛根、柴胡等聊以代之。

熊胆属清热解毒药,可聊用青黛、紫草等药代之。

穿山甲属活血祛淤药,可聊用血竭、苏木等药代之。

蛤蚧属补阳药,可聊用核桃仁、何首乌等药代之。

阿胶属补血药,可聊用白芍及龙眼肉等药代之。

龟甲、鳖甲属补阴药,可聊用柏子仁、远志、琥珀等药代之。

石决明、牡蛎、地龙、全蝎、蜈蚣、僵蚕属平肝息风药,可聊用天麻、刺蒺藜、钩藤等代之。

鸡内金为雉科动物家鸡的沙囊内壁,可治食积胀满、脾虚泄泻、食滞不化之症,可聊用谷芽、麦芽、莱菔子等药代之。

海螵蛸为乌鱼则科动物无针乌贼或金乌贼的内壳,功能制胃酸止痛、收敛止血等,可聊用淅贝母、延胡索等药代之。

世间万病,若不除去生病之业因,则一切药物只是助缘,故终究不能把病治好;否则一切药便能治好一切病矣。

吾人应多积善功,正是一善能退万病,特别在不杀生以至更积极护生、放生的善功上努力作去,善因与善缘(药物)相合,便生起愈疾之功效矣!

其次有某些精神性的疾病,服用药物只可生起辅助作用,更不能百份百把病治好,此是心病也!

佛陀为大医王,当有心药救疗八万四千种病;心药者,佛法也!

药师琉璃光如来药王菩萨、药上菩萨更有广大誓愿要疗治一切众生病苦,请受持这些圣者的法号及真言,必会有不可思议之感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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