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乘佛法
大乘佛教指能将无量众生度到彼岸,佛教中用马车来比喻度众生的工具,大乘的相应梵语是“Mahayana”,是大的车乘之意。在佛教声闻,缘觉,菩萨的三乘教法中,菩萨乘(或佛乘)为大乘教法。大乘佛教亦称“大乘教”,略称“大乘”,梵文音译“摩诃衍那”、“摩诃衍”等。
传达摩西来,初到东土曾赞叹“东土神州,好一派大乘气象。”中国汉地佛教,自隋唐以来,一直即以大乘佛教为主。汉传佛教也事实上成为大乘佛教的主要发展与承传者,并弘扬到日本、韩国、新加坡等世界各地。而北传佛教的另一支晚些时候传入西藏,形成藏传佛教。到近代,学界一般将大乘佛教专指汉传佛教。
既大乘与佛法。
大乘:
如大乘与七大性相应中说。
二解显扬圣教论 三卷十四页云:
三、大乘。谓住大乘法性;为令自他证寂灭故;不由师教,发正愿已;修方便行。
佛法:
佛所说之教法,包括各种教义及教义所表达之佛教真理。成实论卷一举出六种‘佛法’之同义语,称为佛法六名,即:
(一)善说,如实而说。
(二)现报,使人于现世得果报。
(三)无时,不待星宿吉凶而随时得修道。
(四)能将,以正行教化众生至菩提。
(五)来尝,应当自身证悟。
(六)智者自知,智慧者自能信解。又佛法为佛教导众生之教法,亦即出世间之法;对此,世间国王统治人民所定之国法,则称为‘王法’。印度及中日佛教史中,有关佛法与王法之关系,因时因地而异,有以王法而护持佛法、推动佛法者,如阿育王、迦腻色迦王、梁武帝等;有以王法而抗衡佛法,乃至摧毁佛法者,如我国历史上著名的三武一宗之祸。此外,佛所得之法,即缘起之道理及法界之真理等;又佛所知之法,即一切法;以及佛所具足之种种功德(十八不共法),均称佛法。故知,广义而言,‘佛法’一词,包含极广,上记之外,举凡诸法本性、一切世间之微妙善语,乃至于其他真实与正确之事理等,皆属佛法。然狭义而言,则一般所说之佛法多指佛所说之教法。[杂阿含经卷二十、法华经序品、金刚般若经、大宝积经卷四]